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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元奎漁業船舶未核定船名號、未取得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擅自下水航行、作業,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擅自進行捕撈案

行政相對人名稱:楊元奎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杭農(漁業)罰決字〔2020〕第13號

違法行為類型:漁業船舶未核定船名號、未取得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擅自下水航行、作業,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擅自進行捕撈

執法部門:杭州市農業農村局

處罰決定日期:2021-1-21

行政處罰決定書摘要:

當事人於2020年10月22日20時25分,在錢塘江**附近水域,擅自駕駛未核定船名號、未取得漁業船舶檢驗證書的木質非機動船一艘,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擅自進行捕撈作業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漁港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依據《浙江省漁港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木質非機動船舶一艘。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1月25日


編輯:
信息來源:杭州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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