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第二批農業農村領域輕微不罰清單
- 發布日期:2024-12-12 10:36
近日,市農業農村局印發《杭州市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二批)》,在第一批清單基礎上動態新增6項不予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事項,進一步健全了全市農業農村領域包容審慎執法機製。
我局於2023年12月出台了《杭州市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第一批)》,共推出輕微違法不罰事項10項。同時認真貫徹執行皖滬蘇浙四省司法和農業農村部門聯合製定的長三角區域農業農村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省農業農村廳第一批適用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製執法監管事項清單和首次違法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截至2024年11月,全市共辦理農業農村領域輕微不罰案件100起。各級農業執法部門在案件辦理中強化合規指導和教育引導,實現了服務發展與維護秩序相結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體現了杭州農業執法溫度。
下一步,我局將以第二批輕微不罰清單頒布實施為契機,在執法辦案中進一步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包容審慎執法相關要求,為優化農業農村領域營商環境貢獻農業執法力量。
信息來源:杭州市農業行政執法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