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經濟委員會
市財政局關於杭州市區縣(市)重點培育
工業園區達標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
杭政辦〔2002〕4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市經委、財政局擬訂的《杭州市區縣(市)重點培育工業園區達標考核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二年九月十八日
杭州市區縣(市)重點培育工業園區達標考核實施辦法
市經濟委員會 市財政局
(二OO二年九月十日)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區縣(市)工業園區建設的若幹意見》(杭政辦〔2002〕18號)的有關規定,借鑒外地經驗並結合本市實際,特製定杭州市區、縣(市)重點培育工業園區達標考核實施辦法。
一、達標考核指導原則
1、規範性原則。堅持高起點規劃、高強度投入、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和可持續發展。
2、布局合理原則。按照經濟、合理、效益的原則,以區、縣(市)為基本單位,統籌規劃布局,防止低水平重複建設。
3、協調原則。堅持工業園區建設與所在地城鎮建設總體規劃相協調的原則,做到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4、突出高新技術及產業化原則。工業園區要以發展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為重點,提高區、縣(市)工業企業的整體技術水平和競爭力。
二、達標考核基本條件
工業園區達標考核基本條件包括達標驗收的定性要求和相關量化指標。具體為:
1、園區規劃。工業園區應由有資質的專業單位進行規劃、設計、論證並通過環評。要有產業和生活布局、消防、道路、供排水、排汙等專項規劃與控製性規劃,並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相銜接。
2、基礎建設。按規劃要求,園區內“五通一平”達標,完成土地平整及給排水、電力、通訊、汙水管網鋪設,道路硬化在70%以上,綠化達25%以上。
3、管理服務。園區應有獨立承擔開發、建設、管理的職能機構,設有服務中心或部門,實行“一站式”和全程代理服務。園區應建章建製、規範管理,具備必要的項目、基建、綠化、環衛等規章製度,及時準確編報有關報表。
三、分類達標標準
分類達標標準是工業園區達標考核的必備條件,主要包括園區麵積、園區累計基礎性投入、入園企業個數(含在建)、營業收入、已繳稅收、企業固定資產累計投入、累計引進境外投資等量化指標。
四、達標考核申報程序
工業園區達標考核實行一年一評。由園區管理職能機構對照本辦法要求,向所在區、縣(市)政府職能部門提出書麵申請,並填寫《杭州市區縣(市)重點培育工業園區達標申報表》,經有關部門審核後報送市經委。由市經委會同市財政局進行考核確認後,提請市政府審定、命名,並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補助。經費補助的20%作為對園區管委會領導的個人獎勵。補助額度為:示範工業園區50萬元,先進工業園區30萬元,達標工業園區20萬元,先進、達標園區升級給予相應差額補助;園區所在區、縣(市)政府應按1∶1比例予以配套資助。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並由市經委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1.杭州市區縣(市)工業園區分類達標標準(略)
2.杭州市區縣(市)重點培育工業園區達標申報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