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衛生局關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觸者留驗工作補充意見的通知
時間: 2019- 07- 30 11: 48 來源: 瀏覽次數:

 

 

杭政辦函〔2003〕132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市衛生局《關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觸者留驗工作的補充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關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

密切接觸者留驗工作的補充意見

(市衛生局 二OO三年五月十九日)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簡稱非典)防治工作,根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觸者判斷標準和處理原則(試行)》(衛生部2003年第11號公告)有關精神,現就有關補充意見通知如下:

  一、密切接觸者和一般接觸者的判定標準和處理原則按衛生部公告(2003年第11號)(見附件1)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在火車、汽車、飛機、船舶(以下簡稱交通工具)上發現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其密切接觸者應集中留驗,由交通工具的主管單位負責將其送至疫情發現地的留驗站,疫情發現地政府要負責做好對密切接觸者的留驗接收工作。如出現大量密切接觸者等特殊情況,各地非典辦要立即上報市非典辦,由市非典辦協助解決。

  三、交通工具中的一般接觸者,由交通工具所在單位指定人員向旅客說明醫學觀察的具體要求(見附件2),並將一般接觸者的人員名單(含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臨時住宿地、電話號碼及身份證號)告知疫情發現地的疾控中心(見附件3),由發現地疾控中心報市疾控中心(飛機上的一般接觸者民航部門可直接報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負責通知一般接觸者居住地的疾控機構,落實醫學觀察等措施。

  四、市疾控中心接到疫情通知後,應立即通知各區、縣(市)疾控中心落實相關的留驗措施,並報市衛生局。市衛生局應立即報市非典辦。

 

附件:1.衛生部關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觸者判定和處理原則(試行)

   2.一般接觸者醫學觀察告知書

   3.一般接觸者協助管理通知書

 

 

附件1

 

  衛生部關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

  密切接觸者判定和處理原則(試行)

 

  一、判定標準

  (一)密切接觸者。

  1、飛機。

  (1)一般情況下,民用航空器艙內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座位的同排和前後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區域內提供客艙服務的乘務員。

  (2)乘坐未配備高效微粒過濾裝置的民用航空器的艙內所有人員。

2、鐵路旅客列車。

  (1)乘坐全封閉空調列車,病人或疑似病人所在硬座、硬臥車廂或軟臥同包廂的全部乘客和乘務人員。

  (2)乘坐非全封閉的普通列車,病人或疑似病人同間軟臥包廂內,或同節硬座(硬臥)車廂內同格及前後鄰格的旅客,以及為該區域服務的乘務人員。

  3、汽車。

  (1)乘坐全密封空調客車時,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同乘一輛汽車的所有人員。

  (2)乘坐通風的普通客車時,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同車前後3排座位的乘客和司機、乘務人員。

  4、輪船。

  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同一艙室內的全部人員和為該艙室提供服務的乘務人員。

  5、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曾與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自其出現症狀前3天起,有過較長時間近距離接觸的下列人員:

  (1)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共同居住的人員;

  (2)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在一個教室內上課的教師和學生;

  (3)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同一工作場所(如辦公室、車間、班組等)的人員;

  (4)與病人或疑似病人共餐的人員;

  (5)護送病人或疑似病人去醫療機構就診或者探視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親屬、朋友、同事或一般汽車司機;

  (6)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接觸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醫護人員;

  (7)其他已知與病人或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觸的人員。

  如與病人或疑似病人接觸期間,病人有高熱、打噴嚏、咳嗽、嘔吐等劇烈症狀,不論時間長短,均應作為密切接觸者。

  (二)一般接觸者。

  1、民用航空器內除了密切接觸者之外的其他人員。

  2、乘坐非全封閉的普通列車,病人或疑似病人活動範圍內除了密切接觸者之外的其他乘客。

  3、乘坐通風的普通客車,同一車上除了密切接觸者之外的其餘人員。

  4、乘坐輪船時,病人或疑似病人活動範圍內,除了密切接觸者之外的其他乘客和乘務人員。

  5、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除了密切接觸者之外,其他曾與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短暫接觸的人員。

  二、處理原則

  (一)密切接觸者的處理原則。

  1、隔離觀察期限為14天(自最後接觸之日算起)。

  2、交通工具中的密切接觸者,離開交通工具後,應對其進行隔離觀察。具體隔離地點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在統一地點隔離觀察或在家隔離觀察。

  3、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曾接觸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如接觸時間是在非典或疑似病人出現症狀後,應盡量安排集中隔離觀察。如接觸時間是在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發生症狀前,可在家隔離觀察。

  4、在家隔離者不得外出並要注意家人的防護。隔離觀察期間應采取如下措施:

  (1)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人員每日對病人的健康狀況進行視察或電話聯係並給予健康教育和指導;

  (2)密切接觸者應每天早晚各測試體溫1次。

  (二)一般接觸者的處理原則。

  一般接觸者原則上可以正常工作、學習。

  1、對交通工具中的一般接觸者,留驗站人員應登記所有有關信息,並通報旅行者目的地疾病預防控製機構。同時應向一般接觸者講明情況,告知其回到家中或住地後,應及時與當地疾病控製機構聯係,由當地疾病控製機構指定的社區醫務人員對其實施2周的觀察。在觀察期間,一般接觸者應盡量減少與他人的接觸,每天早晚各測量體溫1次,並向基層或社區醫務人員報告,醫務人員應每天與他們取得聯係,並給予必要的健康教育和指導。

  2、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曾接觸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一般接觸者應在接觸後的14天內盡量減少與他人的接觸,每天早晚各測量1次體溫。

  所有的接觸者,在觀察期間內,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應立即通知當地負責轉運的醫療機構,由其盡快運送到當地的發燒門診就診。

 

 

 

附件2

 

  一般接觸者醫學觀察告知書

 

各位旅客:

  由於與您同行的旅客中出現可疑的非典病例,為密切注意您的健康狀況,請您在到達住宿地後及時與當地的疾病預防控製中心或街道(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聯係,並進行為期14天的醫學觀察。在醫學觀察期間,請您盡量減少與他人的接觸,出門應戴口罩,每天早晚各測一次體溫,並向基層或社區醫務人員報告有關情況,以取得健康教育和指導。如出現發熱、幹咳等症狀,應及時到當地發熱門診就診。

 

 

 

 單位:

  聯係電話:

 

 

 

附件3

 

  一般接觸者協助管理通知書

 

      非典辦(疾控中心):

  因在公共交通工具中發現可疑病人,姓名    ,暫留觀或診治在        醫院,初步定為(醫學現察病例、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按照衛生部《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觸者判定標準和處理原則》,下列人員為一般接觸者,請通知各地疾控部門進行醫學觀察。

 

姓名

性別

年齡

居住地址或單位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疫情處置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