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防治“非典”期間對部分行業采取扶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時間: 2019- 07- 30 14: 38 來源: 瀏覽次數:

 

 杭政函〔2003〕7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5月14日,省政府下發了《關於防治“非典”期間對部分行業采取扶持政策的通知》(浙政發〔2003〕15號)。這一文件的貫徹實施,將進一步減輕“非典”疫情給我市部分行業生產經營帶來的負麵影響,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促進杭州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為此,要求各級各部門將此文件與市政府下發的《關於降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對我市部分行業影響若幹政策的通知》(杭政〔2003〕5號)一並認真加以貫徹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將市政府杭政〔2003〕5號文件中的各項收費(租金)的減免時間與浙政發〔2003〕15號文件相一致,即從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期滿視情另定。有關按季繳納的項目,實施時間為2003年第2、3兩個季度。

  2、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盡快製定有關扶持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積極為企業做好服務工作。同時要對貫徹實施省、市扶持政策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認真加以研究,及時提出對策措施。

  3、各級各部門在落實扶持政策的同時,要鼓勵、引導企業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工作,克服暫時困難,共同渡過難關。

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