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價局關於印發《杭州市企事業單位物價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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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價檢〔2003〕268號

 各區、縣(市)物價局、各有關單位:

 為適應新時期政府宏觀調控的需要,進一步完善價格監管體係,建立企事業單位物價員工作網 絡,加強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與企事業單位的工作聯 係,充分發揮物價員在價格監管工作中的作用,根 據《國家計委關於印發加強企事業單位物價員工作意見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杭州 市企事業單位物價員管理暫行辦法》,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物價局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四日

杭州市企事業單位物價員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價格監管體係,建立企事業單 位物價員工作網絡,加強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與企事業單位的工作聯係,充分發揮物價員在價格監管工 作中的作用,切實維護企事業單位價格合法權益和 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於加強企事業單位物價員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製定《杭州市企事業單位物價員 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 全麵貫徹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價格法》和國家發改委《關於加強企事業單位物價員工作意見》 之規定,適應新時期政府宏觀調控的需要,促使企 事業單位提高價格管理水平,為樹立價格誠信意 識,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環境提供保證。

 二、企事業單位物價員的職責和權利

(一)職責

(1)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覺執行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2)自覺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負責參與本單位商品 價格、服務收費標準的製定與調整工作;凡上報價 格主管部門的定、調價方案,須經物價員出具書麵 審核意見,並簽字蓋章。

 (3)采集價格信息,做好本行業價格監測,及 時、主動向價格主管部門提供價格運行動態和價格 管理信息。

 (4)認真實施本單位商品及服務價格的明碼標 價,標價內容真實、準確、規範。自覺抵製利用標價 和其他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努力爭創“價格信得過”單位。

 (5)建立和健全本單位價格管理製度,虛心聽 取消費者的意見,協助解決本單位與消費者的各種 價格糾紛。

(6)自覺抵製和糾正經營活動中違反國家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對越權定價、各種亂攤派 和增加單位負擔的亂收費及侵犯其價格權益的行 為,應及時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

(7)積極參加本單位和價格主管部門進行的價格調查研究工作,為提高價格管理水平和價格決策 提出意見或建議。積極參加價格主管部門組織的 各類業務培訓及其他活動。

 (8)認真學習價格業務知識,指導本單位加強 價格自律,規範價格管理,做到誠信經營、服務至 上;增強本單位市場價格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權利

(1)及時獲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參加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業務培 訓、工作經驗交流、考察及其他活動。

 (2)負責本單位價格決策實施和監督;配合政 府價格主管部門對企事業單位實施價格檢查。

 (3)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開展價格決策、聽證 會、“價格信得過”單位等價格管理工作時,應征詢 相關企事業單位物價員的意見和建議。

(4)有參加價格協會的權利。

(5)物價員因依法履行職責而受到打擊、報複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該要求有關部門或單位查 處,切實保護物價員的合法權益。

 三、組織和工作聯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各企事業單位物價員 在價格管理方麵的業務指導。 區屬企事業單位由各區價格主管部門負責聯 係。市屬各企事業單位物價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委 托市價格協會負責。

 四、物價員的培訓、資格認定、變更及考核物價員的文化程度一般應在高中以上,由本單 位推薦。區屬企事業單位向轄區政府價格主管部 門申請報名,區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建 檔;市屬企事業單位向市價格主管部門申請報名,市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建檔。市級價格主管部 門對物價員集中培訓和考核,並發給物價員聘用證 書;以後定期開展物價員的培訓工作。

各企事業單位的物價員為兼職或專職。凡因工 作需要而調整或變更物價員的,各企事業單位應及時將調整情況與管理部門聯係,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各企事業單位物價員的工作進行考評,對表現優異的物價員授予“優秀物 價員”稱號,並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本辦法自2003年12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