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麵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已於2021年8月26日至9月25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網上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草案公示。公示期間,我委收到熱心市民通過來信、來電等方式提出的相關意見7類17條。經彙總梳理和分析研究,現將采納情況說明如下:
1、關於“拆改結合對象範圍”的相關建議。采納情況:部分采納。回應如下:拆改結合的範圍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麵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0〕62號)規定執行,對涉及預製多孔板、“走破”房屋、地鐵工程和其他工地附近等老舊小區,在符合文件明確的“房屋質量總體較差,且部分依法被鑒定為C級、D級危險房屋的;以無獨立廚房、衛生間等的非成套住宅(含筒子樓)為主的;存在地質災害等其他安全隱患的”範圍的,可納入拆改結合的對象範圍。
2、關於“要求明確拆改結合項目的容積率、層高、層數、綠化等技術指標。增加的住宅戶數,把多出來的住宅通過市場化運作銷售,以節約改造費用,減輕居民支出和政府負擔”的建議。采納情況:部分采納。回應如下:建議內容在《實施意見》已有體現。涉及技術指標內容,拆改結合項目原則上應經論證後按地塊允許的建設容量調整控規,並結合具體項目情況和規劃管控要求,科學確定容積率、層高等指標;涉及多餘房源處置,已明確由區、縣(市)政府統籌安排,可作為轄區回遷安置房、公共租賃住房或共有產權房等保障性住房,可用於折抵區(縣、市)政府相關住房的配建指標。
3、關於“由政府牽頭主動謀劃、分批實施老舊小區拆除重建,主動製定拆除重建計劃,並落實屬地責任和列入績效考核;對老舊小區拆除重建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並適當提高居民的居住麵積,原則上政府應承擔拆除重建建設資金不低於50%,其餘部分可由居民承擔;在拆除重建過程中,因地製宜、突出文化特色”等建議。采納情況:部分采納。回應如下:《實施意見》中已明確區、縣(市)政府要在全麵摸清小區現狀的基礎上,編製老舊小區專項規劃,提出小區改造的目標、模式和相關指標管控及設施建設要求,並根據小區實際、群眾意願和參與積極性以及財政承受能力,科學製定改造計劃。文件也已明確了資金分擔和考核相關內容。采納了“因地製宜、突出文化特色”建議。
4、關於“在《實施意見》條文解釋中,備注5分鍾、10分鍾、15分鍾生活圈及專有部分麵積等含義”的建議。采納情況:采納。回應如下:5分鍾、10分鍾、15分鍾生活圈定義參照住建部《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專有部分麵積的解釋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後續,我們將在《實施意見》政策解讀中予以備注解釋。
5、關於“要求在《實施意見》中補充主管部門設計類別問卷和表格”的建議。采納情況:未采納。回應如下:《實施意見》主要明確我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整體政策和保障機製。涉及具體的改造內容以及相關問卷和表格,在我市出台的《杭州市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提升技術導則(試行)》、《杭州市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提升工作指南》已有詳細的表述。
6、關於“古蕩新村、將軍路68號、采荷新村、建工新村其他房屋、工人新村、中山花園、候潮公寓、機神新村要求實施改造,以及采荷街道老舊小區改造中社區用房層高問題”等具體訴求。後續,我們將會同區、縣(市)政府在具體工作推進中進行充分對接,結合小區狀況、群眾意願以及財政承受能力,統籌推進。
7、關於“居民提出空調冷凝水排放、落水管、雨棚更換或修繕等”建議。主要涉及具體的改造內容,在《浙江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技術導則(試行)》、《杭州市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提升技術導則(試行)》中已有相關規定,後續可在居民和建設單位共商改造方案中予以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