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全市博物館 (紀念館、陳列館)的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全市可移動文物、社會文物、革命文物的保護管理利用工作;協調全市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間的協作交流;承擔文物及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對外宣傳工作;指導文物保護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組織文物保護科技項目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