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30100MB19370226/2024-27621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醫保〔2024〕39號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 主題分類: | 醫保 |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範治理(第三批)的通知
時間:2024-12-20 17:14 來源: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醫療保障(分)局,局屬各單位,各相關公立醫療機構:
為規範中心靜脈給藥相關醫療服務價格,減輕人民群眾看病就醫負擔,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範治理(第三批)的通知》和《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範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部署要求,並結合我市實際,決定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調整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植入式給藥裝置置入術等 2 項醫療服務價格(見附件)。其中,現行價格水平低於附件價格的,暫不調整價格。附件項目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按有關規定執行。請各級醫保部門及時做好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相關信息更新維護工作,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密切關注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執行情況,督促醫療機構嚴格落實相關規定。同時,要密切關注治理後項目服務量和總費用的變化情況,防範同類可替代項目服務量激增。
杭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