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489401/2024-0063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杭政函〔2024〕21號 |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 發布單位: | 市政府辦公廳 | 主題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蕭山區、臨平區、錢塘區人民政府:
你們《關於批複杭州市蕭山區江南科技城西單元等12個單元詳細規劃的請示》(杭規劃資源〔2024〕31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蕭山區江南科技城西單元(XS03)、江南科技城東單元(XS04)、利群河東單元(XS05)、江南科技城南單元(XS06)、開發區市北單元(XS07)、新街單元(XS09),臨平區東湖新城單元(LP11)、興旺北單元(LP14)、塘棲古鎮單元(LP21)、超山丁山湖單元(LP23),錢塘區東部灣新城單元(QT02)、元成單元(QT04)等12個單元的詳細規劃(以下統稱《規劃》)。現將有關事項批複如下:
一、對《規劃》中的主要內容予以明確。
(一)規劃範圍。
1.蕭山區江南科技城西單元(XS03):東至長山直河,南至空港大道,西、北至錢塘江中心線,總用地麵積為26.93平方千米。
2.蕭山區江南科技城東單元(XS04):東至繞城高速公路,南至空港大道,西至長山直河,北至錢塘江中心線,總用地麵積為15.33平方千米。
3.蕭山區利群河東單元(XS05):東至通城快速路,南至機場快速路(S4機場高速公路),西至利群河,北至空港大道,總用地麵積為3.54平方千米。
4.蕭山區江南科技城南單元(XS06):東至繞城高速公路,南至機場快速路(S4機場高速公路),西至通城快速路,北至空港大道,總用地麵積為11.90平方千米。
5.蕭山區開發區市北單元(XS07):東至浙贛鐵路,南至北塘河,西至博奧路,北至文明路,總用地麵積為9.51平方千米。
6.蕭山區新街單元(XS09):東至繞城高速公路,南至北塘河—長山—彩虹大道,西至長山直河,北至機場快速路(S4機場高速公路),總用地麵積為18.80平方千米。
7.臨平區東湖新城單元(LP11):東至禾豐港,南至臨平大道,西至望梅路—五洲路,北至寧橋大道,總用地麵積為13.87平方千米。
8.臨平區興旺北單元(LP14):東至亭趾港,南至寧橋大道,西至荷禹路,北至運溪路,總用地麵積為8.10平方千米。
9.臨平區塘棲古鎮單元(LP21):東至望梅快速路,南至中環快速路,西至塘棲鎮界,北至德清縣界,總用地麵積為8.11平方千米。
10.臨平區超山丁山湖單元(LP23):東至望梅高架路,南至五洲路—超梅路—育人路—沿山港,西至北太漾,北至丁山湖北邊界,總用地麵積為16.21平方千米。
11.錢塘區東部灣新城單元(QT02):東至繞城高速公路,南至錢塘江中心線,西至文淵北路—1號大街,北至德勝快速路,總用地麵積為20.46平方千米。
12.錢塘區元成單元(QT04):東至滬昆高速公路,南至德勝快速路,西至錢塘區界,北至新建河,總用地麵積為14.39平方千米。
(二)總體發展目標: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規劃目標、功能定位、空間結構等內容。
(三)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公共服務設施內容和規模。
(四)道路交通規劃: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道路網係統規劃。
(五)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給水、排水、供電、通信、燃氣、消防、防洪、豎向及海綿城市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統籌安排。
二、規劃範圍內建設用地或建築物的現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變或建築物重建前不必根據《規劃》進行調整。
三、規劃範圍內任何用地或建築物如需更改用途,或進行任何其他開發重建,新的用途和開發重建必須符合《規劃》。
四、因規劃實施需要,需對《規劃》進行局部調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在《規劃》批複前已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用地或已核發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屬證明的建設用地,除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後續規劃許可與管理仍可按原確定的規劃條件執行。
六、《規劃》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七、《規劃》經批準並加蓋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規劃設計成果檢驗章後生效,原有同級別同類型規劃同時廢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