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4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網上聽證欄目(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7434.html)進行公示征集意見和建議,收到意見和建議4條,其中一條文字內容表述上與《行動計劃及配套政策》無關,另一條為重複內容,有效意見共2條,均采納。 序號 | 反饋意見 | 采納 情況 | 理由 | 1 | 對《杭州市加力推動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征求意見稿)的建議 參考《“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建議《行動計劃》將“積極引進和培育行業頭部企業”調整為“積極引進和培育行業優質企業”,傳統產業鏈假說中的“頭部企業”“龍頭企業”未必是優質企業,對市場主體量質提升未必有幫助。 《行動計劃》中的“發揮龍頭企業示範帶動作用”“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宜調整為“發揮優質企業示範帶動作用”“發揮優質企業帶動作用”。 為避免政策措施給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建議《行動計劃》將“推動MCN機構和跨境電商頭部賣家、大型平台開展合作”調整為“推動MCN機構和跨境電商賣家、平台開展合作”。 為避免政策措施具有限製競爭的效果,建議“支持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師範大學、浙江外國語學院等在杭高校”“支持舉辦阿裏巴巴全球商業挑戰賽、全國大學生電子商務三創賽跨境電商實戰賽等賽事”“對接中信保浙江分公司,拓展麵向全托管新模式承保業務”調整為“支持在杭高校”“支持舉辦商業挑戰賽、大學生跨境電商實戰賽等賽事”“拓展麵向全托管新模式承保業務”。 | 采納 | 根據公平競爭相關要求,刪除了有關“龍頭”“頭部”等表述及涉及特定主體的表述。 | 2 | 為落實《“杭跨貸”實施方案(試行)》(杭商務〔2023)159號),我司於2023年8月22日同貴局簽訂了《“杭跨貸”融資業務合作協議》,目前正在開展相關業務。另外,通過向杭州高新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了解,該公司目前未開展“杭跨貸”有關業務。因此,建議貴局將本條責任單位由杭州高新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調整為杭州高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 采納 | 根據《“杭跨貸”實施方案(試行)》(杭商務〔2023)159號),責任單位已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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