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園林文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時間: 2025- 01- 26  10: 08       來源: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        瀏覽次數:

2024年以來,杭州市園林文物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緊扣“深化改革、強基固本”主題主線,紮實推進全市園林綠化和文物領域依法行政工作,為全麵建設法治政府發揮積極作用。現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壓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

結合黨紀學習教育,組織領導幹部認真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等權威讀本,全年黨組會、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法6次;結合業務培訓,組織幹部職工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及近年來新出台的《杭州市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杭州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不斷提升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和法律水平。製定《杭州市園林文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杭園文〔2024〕61號),明確年度法治工作要點,做到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檢查、同推進。結合憲法宣傳活動,組織開展新任命、新招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認真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製度,開展行政許可案卷自查自糾工作,組織機關幹部參加學習新幹線網上普法學習和考試,機關行政執法持證率100%。

(二)積極開展立法評估和立法儲備,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1.完成《杭州市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立法後一周年執行情況評估,出台《杭州市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從工作機製、保護對象推薦、保護規劃管控、保護管理措施、保護修繕與利用等五個方麵進行了細化明確,提升了曆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的質效。加強修訂《杭州市文物保護管理若幹規定》的立法調研,做好立法項目儲備工作。

2.開展《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決定》執行情況“回頭看”工作。聯合市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昭慶寺遺址古樟樹被撞事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探索杭州古樹名木多元協同保護機製。打造1242棵城市古樹名木數字化管理場景,《杭州城市古樹名木智慧化管理實踐》入選2024年度第一批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係統改革典型案例。

(三)嚴格落實製度,確保行政決策的規範性、科學性

1.規範履行行政決策程序。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等,履行重大行政決策及公平競爭審查程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開展重大行政決策源頭治理專項行動,2024年完成局本級及承擔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任務各1項,決策事項事先向社會公布,征求公眾意見,決策過程中把調查研究、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必經程序,開展風險評估並取得市委政法委備案,確保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2.強化規範性文件管理。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程序及審查要求,我局2024年完成印發、解讀及備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2份,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行政規範性文件2件,與其他職能部門聯合發文3件,全年共出具法律審查意見10次。對涉及營商環境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專項清理,對現行有效且已實施滿一年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開展後評估工作。根據上位法的動態變化和市政府相關要求,開展本局製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深化行政執法體製改革,持續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

1.深化“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處罰事項劃轉、監管責任不減”的要求,加強源頭管理,依法履行政策製定、行業規劃、審查審批、批後監管等監管職責,與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出台《關於建立園林綠化和曆史建築領域劃轉事項監管與執法協作配合機製的實施意見》,全麵提升了園林綠化和曆史建築領域40個劃轉事項的監管執法效能。

2.推進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度落實。我局針對高頻行政權責事項,推動製定行政許可裁量基準6項,行政檢查裁量基準4項,行政征收裁量基準1項,確保行政機關在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有細化量化的執法尺度。

3.做好監管事項目錄動態調整。按照“應領盡領”原則,全麵認領並編製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和檢查實施清單,監管事項認領率、實施清單編製完成率均達到100%。動態清理浙江省權力事項庫(監管庫)中涉及本部門的行政檢查事項,2024年調整優化12項行政處罰和行政檢查事項。

4.落實“互聯網+監管”檢查任務。按照“無事不擾、有事必應”的原則,融合“綜合查一次”和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製度,取消重複或不必要的行政檢查。對“兩庫一單”動態調整,更新健全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以及與之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2024年新增園林綠化工程74個、園林綠化招投標項目298個,我局所有行政執法檢查人員均已錄入行政執法監管係統。製定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開展雙隨機檢查任務5批次,檢查對象51個,全年雙隨機抽查次數占比88%,掌上執法率100%,到期任務完成率100%。

5.加強文物領域執法監管。一是落實《杭州市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實施三年行動計劃》,收官做好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年專項行動,出台《杭州市文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全市文物安全檢查評估工作,文物安全責任書簽訂率100%;二是創新安全監管方式,建立文博場所“一保一警”製度,717處市級以上文保單位和44處國有博物館每處落實一名文保員和責任民警;三是合力打擊文物違法犯罪,配合推進全市文化領域執法改革,全年共辦理文物行政違法案件15起,罰款126萬元。新偵破盜掘古遺址犯罪案件1起,抓獲50人,查獲一般文物28件;四是推進文物平安工程,省級以上文保單位和市縣級文保單位安防覆蓋率分別達到100%、85%;五是做好第三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重點組織開展大運河遺產保護問題自查自改工作,未發現文物安全問題。

(五)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1.強協作、重監管,全麵優化涉綠審批服務。一是強化市區協作,服務省市重點工程項目,全市共辦理綠地占用、樹木遷移(砍伐)審批774件;二是持續強化對西湖、大運河、良渚遺產地和其他重要區域植物景觀風貌保護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嚴格規範“占綠”“改綠”“遷樹”等審批;三是成立涉綠項目批後監管工作專班,落實重大項目批後監管工作,主動對接市民公園、地鐵四期、海塘安瀾等重點項目,保證樹木遷移工作有序推進;四是規範附屬綠地綠化調整,出台《杭州市附屬綠地綠化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發布《關於推行杭州市建設項目綠量額度管理試點的通知》,創新附屬綠地調整辦法,提升杭州市附屬綠地管理水平。

2.重信用、強指引,不斷優化綠化市場營商環境。一是完成全省招投標管理體製改革以來杭州市首個省級重大項目的評標工作(杭州市本級海塘安瀾工程綠化工程項目),探索推出杭州園林綠化市場首批營商環境觀察員。二是深化製度建設,發布我市首個行業規範招標人履行主體責任指引《杭州市園林綠化領域招標人規範履行主體責任指引》;發布園林綠化項目全過程谘詢招標文件示範文本,迭代升級施工等6大類招標文件示範文本。三是深化“信用+行業管理”模式,發布《杭州市園林綠化市場信用評價應用指引》;積極拓展“天秤碼”應用場景,加強園林綠化招標代理企業的信用管理,推進行業“涉企第三方”健康發展。四是全麵提升監管水平,推進“標前、標中、標後”全過程全鏈條監管。檢查園林綠化EPC項目28個,提出整改意見9條;累計調用園林綠化監管大數據預警平台信用風險預警組件4.1萬次,提示黑名單企業1726家次,閉環處理異常預警信息10條。

(六)妥善處理信訪、信息公開,助推行政爭議前端化解

2024我局發生行政複議案件1起,市政府作出了維持決定;全年辦理建議提案件42件,滿意率100%;受理各類投訴200件,省級“民呼我為”平台按期辦結率、基層事項效能指數、事項回訪率均達到100%。

全麵主動落實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務信息71條,依法及時更新本單位特色工作動態。在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精準辨明申請人訴求,提高依申請答複的及時性和合規性,全年辦理依申請公開案件19件,全部按時辦結。

(七)落實普法責任製,強化宣傳厚植法治社會環境土壤

聚焦園林綠化、文化遺產、文物保護等重點工作,積極利用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台,發布《杭州首次以“城”為單位,為曆史文化保護立法》《<杭州市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實施細則>施行,幹貨來解讀》等法治宣傳文章,擴大業務領域的法治宣傳影響力。向園林綠化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發放《杭州園林綠化行業共築反犯罪防線倡議書》,倡導共同維護園林綠化市場的清朗環境。在“3·12”植樹節、“5·18”國際博物館日、“6·8”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浙江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宣傳周和“12·4”憲法宣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綠化宣傳進社區、“立法樹德、依法綜保”、“守法護河爭做最美運河人”等普法活動,讓普法宣傳有溫度、變鮮活、更走心。

二、存在的不足

(一)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製地帶內違法建設行為仍有發生。2024年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韓國獨立運動舊址、越王城遺址建設控製地帶內違法建設案造成不良影響。此外,大運河點多麵廣,保護範圍和建設控製地帶內的屬地鄉鎮、街道生產活動比較頻繁,成為文物未批先建的易發區域。

(二)行政執法水平有待提升。當前行政執法工作的複雜性及執法程序的規範性對執法人員執法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執法程序的嚴謹性、執法文書的規範性等需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專業知識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適應“聚光燈”“放大鏡”下執法的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行業監督檢查力度有待提高。主動靠前服務意識和事中事後監管力度有待進一步提高,部門聯動工作機製還需加強,特別是違法行為查處過程中涉及多部門職能,和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監管中,部門之間有效銜接有待提升,協調共治的機製尚不完善。

(四)政務公開工作質量有待加強。工作特色性不足,通過信息公開主動回應群眾訴求的方式不夠豐富。部分政策解讀材料質量不高,實效性不強,政策解讀形式單一、不夠深入和通俗易懂,動漫視頻、新聞發布會、訪談等多元化解讀比例比較低。

三、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是堅決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主持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黨內法規條例等,落實集體學法、重大決策專題學法、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述法等製度,在依法履職盡責上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二是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帶頭作用,督促班子成員依法辦事,要求下屬單位主要負責同誌當好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任務親自部署,定期聽取工作彙報,及時研究問題,有效解決法治建設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法律顧問“智囊”作用,提高文件的規範性,決策的合法性、合規性。三是落實依法行政責任製,不斷強化自身和幹部隊伍的法治意識,督促引導窗口工作人員依法依規辦事,嚴格辦事程序,積極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較好地完成年度法治建設各項工作任務。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深入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八進”活動,切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麵。堅持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常態化,年終述法100%覆蓋,落實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製度,領導班子年度學法不少於4次。通過舉辦法治能力提升培訓班和將法治教育納入幹部隊伍培訓內容,增強幹部職工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二)全麵提高行政執法質效。深入實施重大行政決策源頭治理專項行動,實現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有效覆蓋率、合法性審查率、依法公開率和檔案規範率100%。持續提升執法人員素質能力,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加強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力度。全麵落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查一次”,有效落實刑行銜接製度,進一步強化監管效能。

(三)加強文物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結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研究修訂《杭州市文物保護管理若幹規定》,將杭州改革實踐的成果以法規的形式加以鞏固。強化部門協同,圍繞消防火災、盜挖盜掘、法人違法、自然災害“四風險”,加強部門聯動,防範化解重大文物事故。完善文保單位保護區劃內建設項目部門聯動“審批+監管”模式,把好文物違法行為治理“源頭關”。

(四)維護公平競爭的綠化市場秩序。貫徹落實《浙江省公平競爭審查辦法》,持續深化信用體係建設和開展各類專項整治提升行動,修訂《杭州市園林綠化市場主體信用管理辦法》,完善杭州市園林綠化市場誠信綜合評價係統。強化工程項目標前、標中、標後管理,持續做好省級重大園林綠化項目全過程、全鏈條監管。

(五)全麵推進政務公開。深化主動公開,豐富政策的多形式解讀,強化多渠道回應,助推政策落地見效。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注重答複規範性,加強部門間溝通協同,提升信息公開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