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處(交流合作處)
來源:市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0-10-10 19:37:28 瀏覽次數:
| 部門名稱 | 高等教育處(交流合作處) | 負責人 | 潘長青 |
| 聯係電話 | 0571-89583537 | ||
| 主要職責 | |||
|
統籌協調全市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指導市屬高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工作。配合指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統籌指導民辦非學曆高等教育機構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全市教育國際化工作。協調指導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承擔機關和直屬學校( 單位)因公出國( 境) 管理工作。承擔市“ 名校名院名所” 建設工程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市教育考試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全市教育考試工作,依法對各類考試違紀情況進行處理,承擔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有關協調職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