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
丁芳同誌任總規劃師,免去其辦公室主任職務;
沈樂毅同誌任辦公室主任,免去其國土空間生態修複處(村鎮規劃處)處長職務;
應曉煜同誌任開發利用處處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開發利用處副處長職務;
何傑同誌任國土空間生態修複處(村鎮規劃處)處長職務(公務員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市國土整治中心)主任職務;
羅鵬飛同誌任專項規劃處處長,免去其市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隊隊長職務;
李江武同誌任規劃和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執法協調與監督處)主任,免去其規劃和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督察三組正處長級督察專員職務;
潘崢同誌任規劃和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督察一組正處長級督察專員,免去其專項規劃處處長職務;
尹貴同誌任市規劃編製中心(市規劃和自然資源應急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規劃編製中心專職副書記職務;
梅鬆同誌任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市地質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組織人事處副處長職務;
溫華特同誌任市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市國土整治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市地質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職務。
中共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