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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於杭州市市屬事業單位考核引進高層次人才試行備案製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15〕397號)規定的程序,經審核、備案,確定下列擬聘用人員,現公示如下:
序號 | 擬聘單位 | 擬聘 |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專業 | 學曆 | 學位 | 其他 |
1 | 杭州市婦產科醫院 | 微創中心主任 | 林小娜 | 女 | 1973.07 | 婦產科學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符合杭州市C類人才認定條件 |
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從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內,有關人員均可實事求是向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反映問題時,應署真實姓名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監督反映電話:0571-85255335。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