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489524/2024-0152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杭民發〔2024〕97號 | 公開日期: | 2024-10-09 |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統一編號: | ZJAC10-2024-0007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題分類: | 社會福利 |
關於《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調整社會救濟特殊對象補助費標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文字版)
發布日期:
2024-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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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市民政局
一、製定背景
依據《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精減退職職工和麻風病人生活補助費標準的通知》(浙民助〔2024〕19號)文件要求,為保障社會救濟特殊對象的基本生活,使他們的生活水平隨著經濟發展而相應提高,在充分征求各區、縣(市)、市級相關部門及社會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製定了《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調整社會救濟特殊對象補助費標準的通知》,對社會救濟特殊對象補助費標準進行提高。
二、政策依據
《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精減退職職工和麻風病人生活補助費標準的通知》(浙民助〔2024〕19號)。
三、適用對象
1.救濟對象:享受定期補助的城遷孤老、享受定期補助的小車隊人員、麻風病人
2.精減退職職工:享受原工資40%的精減退職職工、享受定期生活困難補助的精減退職職工
四、關鍵詞解釋
無
五、主要內容
杭州市社會救濟特殊對象補助費標準
單位:元/人月
類 別 | 原標準 | 新標準 | |
救濟對象 | 享受定期補助的城遷孤老 | 1425 | 1479 |
享受定期補助的小車隊人員 | 1175 | 1220 | |
麻風病人 | |||
精減退職職工 | 享受原工資40%的精減退職職工 | 1950 | 2020 |
享受定期生活困難補助的精減退職職工 | 1740 | 1805 | |
六、施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8日也按本通知的標準執行)。
七、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本文件解讀機關:杭州市民政局
解讀人:陳成棟
聯係電話:0571-89586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