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489524/2024-0161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杭民發〔2024〕119號 | 公開日期: | 2024-12-09 |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統一編號: | ZJAC10-2024-0010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題分類: | 社會福利 |
一、製定背景
為向流動兒童提供持續的、全方位的關愛保護,在生活、學習、成長等方麵順利融入杭州,市民政局等22部門研究製定了《杭州市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推進方案》,旨在推進公共服務更加均衡可及,促進流動兒童權益更有保障、成長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
二、製定依據
1.民政部等21部門《關於印發<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方案>的通知》(民發〔2024〕35號)
2.浙江省民政廳等21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兒〔2024〕124號)
三、主要內容
《方案》在提升分層分類監測摸排水平、家庭賦能水平、教育服務水平、健康關愛水平和兒童友好保障水平共5個方麵製定了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的15條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1.提升分層分類監測摸排水平。夯實摸排工作基礎,每半年集中更新一次流動兒童信息和掌握重點對象信息,並加強對重點對象的關愛服務。
2.提升家庭賦能水平。探索跨域聯動生活保障,推動建立健全戶籍地和常住地跨域聯動服務機製;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夯實流動兒童家庭教育工作品牌。
3.提升教育服務水平。加強覆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的教育保障體係;加強法治安全教育,提高流動兒童安全防護、應急避險和自防互救能力。
4.提升健康關愛水平。完善衛生醫療保障措施,推進普惠多元托育服務和心理健康關愛服務,持續實施“青少年陽光成長行動”等,為流動兒童提供常態化便捷服務。
5.提升兒童友好保障水平。加強住行生活服務、精神文化生活服務和城市融入服務。紮實推進全市兒童福利人才“強基築壘”行動。
四、適用對象和實施時間
適用對象為流動兒童,自2024年12月10日施行。
五、關鍵詞解釋
流動兒童是指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雙方或一方離開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區的市轄區之間異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六、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杭州市民政局
解讀人:尚宇虹
聯係電話:0571-89586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