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0248968X/2024-00365 | 成文日期 | 2024-10-10 |
| 發布機構 | 市城管局 | 統一編號 | ZJAC56-2024-0003 |
| 文 號 | 杭綜法〔2024〕29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讀文件 | 政策原文 圖片解讀 意見收集采納 |
《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複雜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規定》政策解讀
一、背景說明
為了進一步規範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查處情節複雜和重大違法行為案件時的辦案程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製定《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複雜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依法行政
《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對情節複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規定,明確了應當集體討論的行政處罰案件範圍和集體討論的內容。
(二)堅持程序規範
《規定》進一步明確了集體討論的內部職責,參加討論人員的範圍及決策方式,規範了集體討論程序。
三、製定過程
2024年8月,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啟動了起草工作,並於2024年8月19日通過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門戶網站麵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至8月28日征求意見截止時間,未收到意見、建議。
經公開征求意見程序後,形成草案,並依據職責進行了合法性審核。經審核,草案符合我局的法定權限;符合法定程序製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四、內容說明
《規定》共十二條,主要明確了五個方麵內容:一是明確了適用主體為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二是明確了集體討論的範圍包括較大數額罰款、降低資質等級等六項情節複雜和重大違法行為;三是明確了集體討論應對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合理裁量等五個方麵開展討論;四是明確了作出集體討論決定的五種情形;五是明確了集體討論程序。
五、關鍵詞解釋
集體討論程序,是指對情節複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通過集體討論決定處罰的程序。
六、實施時間
自2024年11月8日起施行。
七、解讀單位和聯係電話
解讀單位: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解讀人:施偉、蔡長文
聯係電話:0571- 89581613 0571-8958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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