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杭州市國有企業業務人員實行因公臨時出國“一次審批、一年內多次出國有效”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 :2022-09-02 09:05 來源:市外辦

政策原文關於杭州市國有企業業務人員實行因公臨時出國“一次審批、一年內多次出國有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隨著杭州城市國際化的步伐越邁越大,杭州市國有企業參與國際性經營活動的頻率和強度也不斷增加增強。結合“最多跑一次”的開展,我辦先後多次調研杭州汽輪動力集團、杭實集團、杭氧集團等幾家大型國有企業,座談中,企業反映較為集中的意見為:一些國際性的項目洽談、技術維護、設備安裝等任務來得突然,時間較為緊迫,有時48小時內就要趕到國外執行相關任務,雖然現在企業人員臨時因公出國審批手續方便、快捷,但仍不能滿足業務人員“說走就走”的要求。為此,我們與市國資委經過商討,本著服務我市國有企業國際化經營,降低企業競爭時間成本,提高國際競爭力目的,出台了該政策。

二、主要內容

《通知》包括適用範圍、辦理程序、證照申領保管、工作要求等內容。一是適用企業範圍為杭州市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不適用此通知。二是適用人員範圍僅限於我市國有企業赴國外執行市場營銷、商業洽談、售後服務等任務的業務人員,企業班子成員不包括在內。三是赴特定國家,主要指經外事部門批準的出訪國家。四是國有企業具體業務人員,由所在企業黨委(或黨組)研究決定名單後,報我辦備案作為審批依據。五是仍遵循現行因公臨時出國(境)審批渠道及程序進行,在首次取得批件時備注一年多次。對於持有公務普通護照且執行一年多次出訪任務的企業業務人員,其公務普通護照經市外辦授權後,可由所在單位集中保管,保證業務人員能隨時出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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